古人是怎么闹元宵的?尽情狂欢,还有“偷俗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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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古代元宵节是个极其重要的节日,农历正月十五,新年的第一个月圆日,是中国传统的节日“元宵节”,也称“上元节”、“灯节”,是春节的最后欢庆高潮,那么古人是怎么闹元宵的?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解答。

  俗话说“除夕火元宵灯”,说的是元宵节盛大的民俗活动观花灯,其源于开灯祈福的寓意。民间有正月十四夜“试灯”,正月十五夜“正灯”,家家户户在元宵夜点灯盏和各式各样的灯,还相互串联观赏,街市上扎的灯山,亮如白昼。

  关于元宵灯俗的起源,历来有很多种说法。有的认为起源于汉代的望日祭祀太一神衹;有的认为起源于汉明帝赦令于正月十五日“烧灯”,以示崇仰佛法的做法;有的认为起源于东汉的道教,正月十五日是天官、地官、水官的下凡日,三官中水官好灯,所以张灯欢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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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有的认为是继承了南朝正月十五日宫中的张灯之习;还有的认为起源于北朝宫中夜游歌舞之风。但不管怎么说,一个由大众参与的重要传统节日的形成,其中必定是有多种因素的揉合并推波助澜的结果。这在各地元宵灯节中丰富多彩的民俗活动发展中也能可见一斑。

  虽然对元宵灯节的起源说法不一,但其中有一点看法是一致的,就是最初起始于宫闱,由最高当权者推动,然后推及民间,因此元宵灯节在最早其实是一个官民同乐的节日。后来经过汉、南北朝的演变发展,到了隋代时,已是声动城邑,全民狂欢。

  但就在隋代开皇十七年(公元597年),身为治书侍御史的柳彧向隋文帝上了一道名为“请禁正月十五角觗戏奏”的奏折,其内容大致是请求皇帝颁旨“禁断”正月十五的“燃灯游戏”以及与其相关的大众狂欢活动。这道奏折,非常忧国忧民地描述了当时正月十五元宵灯节的民间习俗活动,这也是历史上最早翔实披露隋代元宵灯节景象的文字。

  那么,柳彧到底在担心什么才会呈上这么一道奏折,禁止元宵灯节如此盛大官民同欢的节日?

  从柳彧的描述和相关的记载来看,当时隋代的元宵灯节狂欢至少有七大特点:其一,全民欢娱,游人织盛。那时,“每以正月望夜”,百姓们纷纷外出“聚朋戏游”,游人“充街塞陌”、“车马填噎”,人满为患。其二,声色夺人,景象壮观。元宵当夜,“鸣鼓聒天,燎炬照地。”鼓乐震天响,灯照如白昼。“高棚跨路,广幕陵云。”搭建高大的游观设施,场面宏大。

  其三,游乐内容丰富,各色表演杂陈。元宵夜,“肴醑肆陈,丝竹繁会。”有各种美味佳肴,也有各色舞乐杂烩,“倡优杂技,诡状异形。”杂耍百戏的和奇装怪相的都粉墨登场,令人目不暇接。其四,舞者“人戴兽面,男为女服。”当时戴假面歌舞和男扮女装取乐的游戏,是元宵灯节活动中一个非常特别的娱乐内容,柳彧批评这种行为是“以秽嫚为娱乐,用鄙亵为笑乐。”认为其格调低下,有损民众形象。

  其五,性别不辩,身份不分。元宵夜,所有参与狂欢的“内外共观,曾不相避。尽室并孥,无问贵贱,男女混杂,缁素不分。”欢纵嬉闹的官民百姓完全忘乎了性别、贵贱、身份、等级的界限。其六,花费不菲,开销颇大。为了元宵夜的节庆之欢,有些人“竭赀破产,竟此一时。”

  其七,京邑之外,“爱及外州”。元宵夜,不只京都如此,其他地方也有如此盛大的元宵灯节狂欢活动。开皇年间,相州府治邺城(今河南临漳)在正月十五日,就有“百姓大戏”活动,由于人们在欢舞中,“画衣裳为鍪甲之象”,将衣裳画成盔甲的式样扮作军队战士,惹得隋文帝很不高兴,为此将相州刺史长孙平“怒而免之”。可见,元宵夜将欢娱闹出格也是常见之事。

  这么看来,柳彧的担忧也就顺理了。隋代元宵灯节盛大的规模,大众肆意的欢闹,各类人物身份的混淆,对“男女有别”常纲的无视等等,都有悖于封建社会制度的伦理。因此,在柳彧看来,“秽行因此而生,盗贼由斯而起。”这样的大众狂欢会伤及社会风化,非禁止不可。

  本来隋文帝欲令正月十五上元日大肆燃灯,与民同乐,结果看到柳彧的奏折后,心中大为不快,于是召见其问曰:“卿欲阻朕清兴也?”虽然这么说,但崇尚简朴的隋文帝深思熟虑后最终还是下达了禁令,于是元宵灯节的欢庆活动一度中断。

  其实,元宵的欢庆节俗被禁,之前也有先例。比如在北朝时,由于元宵节盛行一种“偷俗”,就是以偷取他人物件为取乐,还互不为怪。《魏书·孝静帝纪》中有载,这种偷俗曾在北朝东魏时被禁。东魏天平四年(公元538年)“春正月,禁十五日相偷戏。”但有些已经深入人心的习俗,往往禁而无效,之后的“偷俗”更是伴随着元宵灯节的发展而广为流行,有些地方偷财物,有些地方偷蔬菜,称为“偷青”,到金元时期,甚至还偷人,“虽窃至妻女不加罪”,当然这都是调笑谑闹的行为。

  话说隋文帝下的正月十五元宵灯节欢娱禁令,也没有实施多长时间。隋炀帝继位后,这位以奢糜淫侈著称的皇帝,非但撤销禁令,反而将元宵灯节的欢娱活动搞出更大的动静。大业二年(公元606年),隋炀帝为了向各国使节以及商客们炫耀隋朝的声威,便召集天下舞乐艺人齐集京都,统一进行教习培训,在正月十五元宵日,“于端门外,建国门内,绵亘八里,列为戏场,百官起棚夹路,从昏达旦,以纵观之,至晦而罢。”

  就是说,那歌舞的场地绵延八里之遥,文武百官在沿路搭起看棚,通宵达旦地观赏,这浩大的阵势可谓摄人心魄。而表演者则“伎人皆衣锦绣缯彩,其歌舞者,多为妇人服。鸣环佩,饰以花耴者,殆三万人。”可见,精美的演出服装、谐谑的装扮以及庞大的阵容,足以极一时之盛。

  大业六年(公元610年)的元宵灯节,隋炀帝在东都洛阳,“于端门街盛陈百戏,戏场周围五千步,执丝竹者万八人,声闻数十里,自昏至旦,灯火光烛天地,终月而罢,所费巨万,自是岁以为常。”

  虽然在隋代以前的元宵节,已有“鱼龙烂漫”等百戏活动和张灯结彩等各种习俗,但基本上都已简朴为主,而且也都各自以家庭或小范围为单位进行,没有大张旗鼓集于一体的狂欢活动。而到了隋代,则慢慢演变成规模化并走向成熟,也为后世的节俗奠定了基础轨型,还被纳入官方制度,成为官方节假日的大型欢娱活动。

  尤其到唐宋时,庆贺元宵灯节已达到鼎盛,唐诗:“火树银花合,星桥铁锁开。暗尘随马去,明月逐人来。”非常形象地描绘了唐代元宵节灯火璀璨、游人络绎不绝以及狂欢达旦的情景。唐代,官方将元宵灯节延为三夜;北宋时期延为五夜,皇帝还亲自主持观灯仪式;南宋时期延为六夜;至明代时,更延为十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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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历史上的元宵灯节是一个被官方认可和最为独特的节日。从汉代开始,平时严格“禁民夜行”的宫城守卫军,在正月十五元宵夜,就会驰禁“放夜”,允许百戏自由进出,这是元宵节独享的特殊待遇并一直被沿袭。此外,元宵灯节中全民广泛参与的程度以及规模的盛大,都是其他节日无法比拟的。

  最主要的是,元宵灯节中大众百姓们可以百无禁忌、欢笑谑闹及肆意恣纵的行为,可谓极大地颠覆了封建社会的准则。在大众百姓欢闹的背后,潜藏着许多叛逆和暧昧心理,比如“男为女服”、“男女同游”,“等级不分”、“以偷为戏”等等,都是背离封建礼教的行为。特别是女子在这节俗中,可以摆脱平时饱受的约束,借着元宵灯节之俗,打扮得光鲜靓丽走出家门与男子一样肆意尽欢,从而获得极大的身心自由和满足。

  还会因此发生一些浪漫的事情,比如“月上柳梢头,人约黄昏后。”、“众里寻他千百度,暮然回首,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”等等。宋代时,司马光的夫人,在元宵夜将自己美美的打扮一新,出门赏景观灯,司马光说:“家中点灯,何必出看?”夫人答道:“兼欲看游人。”可见元宵灯节之夜,女子可以理直气壮地出游,赏灯观人,一逞其愿。

  在柳彧之后,对元宵灯节之夜开放狂欢的禁绝之声未曾断过,但只闻雷声不见雨点。相反,元宵灯节的狂欢仍已极强的生命力延续到清代。纵观大众百姓们,在元宵灯节狂欢嘻闹中,舒张调节了情绪或缓解疲劳的状态,在短暂的释放中获得欢欣愉悦的心情。